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北厂区) 废气、废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规定,制定此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老澳门开门奖结果查询(北厂区)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高铁片区产业园区内,中傲大街(崇德五大道)以东,纬一路(北外环)以南,厂址中心经、纬度:北纬37.463737°,东经116.435305°。北厂区于2018年10月正式投产,主要对金属件进行表面处理,共占地面积82亩,现有员工40名,目前年镀双铬14600件螺杆转子和7300件旁通阀组件。
二、企业污染治理情况
(1)废气
目前,厂区内所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有:
1、镀双铬生产线A线碱雾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1#排气筒排放;
2、镀双铬生产线A线铬酸雾废气经侧吸、网格式铬酸回收+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的铬酸雾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
3、镀双铬生产线B线铬酸雾废气经侧吸、网格式铬酸回收+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根21.5m高3#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的铬酸雾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
4、镀双铬生产线B线碱雾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1.5m高4#排气筒排放;
5、退镀线碱雾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1.5m高5#排气筒排放;
6、抛光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23m的6#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7、燃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一根21.5m高7#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8、镀双铬生产线C线电解除油工序产生的碱雾与酸活化工序产生的酸雾经多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8#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的硫酸雾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
9、镀双铬生产线C线铬酸雾废气经侧吸、网格式铬酸回收+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9#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的铬酸雾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
10、高压胶管车间锅炉(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11、高压胶管车间挤出、硫化、涂胶工序产生的VOCs、苯、甲苯、二甲苯、恶臭采用前置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要求。
12、高压胶管车间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滤筒过滤,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酸碱废水经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含铬废水经含铬废水处理系统(亚硫酸氢钠还原法)处理,处理后的含铬废水部分流入过渡水池经活性炭过滤器过滤后,进入超滤膜分离回用,剩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石油类、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总铬、六价铬、悬浮物等,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其余指标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土壤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综合考虑地块关注污染物,最终确定监测因子(48项)如下:
重金属类(7项)
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挥发性有机物类(27项)
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氯仿、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氯苯、1,1,1,2-四氯乙烷、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甲烷、氯乙烯;
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
2-氯酚、硝基苯、萘、苯胺、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二苯并(ah)蒽;
其他因子(3项)
pH、石油烃(C10-C40)、铬。
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2025年对北厂污水间北侧一类单元格采集深层柱状土样(深度3米)。
(4)地下水
综合考虑地块可能的污染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地下水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39项常规因子。同时监测井深、埋深和水温等。
(5)厂界无组织废气、噪声
厂界无组织废气按照上下风向原则布点;噪声按照厂界实行昼夜检测。
(6)敏感点无组织废气检测
按照环评要求对周围村庄(阎王张村)进行特殊污染因子的无组织废气检测。
三、检测内容及频次
种类 | 名称 | 排放筒编号 | 污染物 | 点位 | 频次 | 单次检测频次 | |
废气 | 镀铬A线 | DA002 | 铬酸雾 | 出口 | 1次/半年 | 3次/天 | |
镀铬B线 | DA004 | 铬酸雾 | 出口 | 1次/半年 | 3次/天 | ||
镀铬C线 | DA006 | 铬酸雾 | 出口 | 1次/半年 | 3次/天 | ||
镀铬C线 | DA007 | 硫酸雾 | 出口 | 1次/半年 | 3次/天 | ||
抛光粉尘 | DA009 | 颗粒物 | 出口 | 1次/半年 | 3次/天 | ||
锅炉 | DA001 | 氮氧化物 | 出口 | 1次/月 | 3次/天 | ||
二氧化硫 | 出口 | 1次/年 | 3次/天 | ||||
颗粒物 | 出口 | 1次/年 | 3次/天 | ||||
林格曼黑度 | 出口 | 1次/年 | 3次/天 | ||||
蒸汽发生器 | DA014 | 氮氧化物 | 出口 | 1次/月 | 3次/天 | ||
二氧化硫 | 出口 | 1次/年 | 3次/天 | ||||
颗粒物 | 出口 | 1次/年 | 3次/天 | ||||
林格曼黑度 | 出口 | 1次/年 | 3次/天 | ||||
胶管废气 | DA012 | VOCs | 出口及进口 | 1次/季度 | 3次/天 | ||
苯 | 1次/年 | 3次/天 | |||||
甲苯 | 1次/年 | 3次/天 | |||||
二甲苯 | 1次/年 | 3次/天 | |||||
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3次/天 | |||||
切割机 | DA013 | 颗粒物 | 出口 | 1次/年 | 3次/天 | ||
废水 | 车间排口 | DW002 | 总铬 | 出口 | 季度采样比对在线,出具比对报告。 | 3次/天 | |
六价铬 | 出口 | 1次/日 | 3次/天 | ||||
总排口 | DW001 | PH | 出口 | 1次/日 | 3次/天送样 | ||
COD | 出口 | 1次/日 | 3次/天送样 | ||||
悬浮物 | 出口 | 1次/月 | 3次/天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出口 | 1次/季度 | 3次/天 | ||||
总氮 | 出口 | 1次/月 | 3次/天 | ||||
氨氮 | 出口 | 1次/月 | 3次/天 | ||||
总磷 | 出口 | 1次/月 | 3次/天 | ||||
石油类 | 出口 | 1次/月 | 3次/天 | ||||
雨水排放口 | DW004 | PH | 出口 | 1次/季度 | 3次/天 | ||
DW004 | 悬浮物 | 出口 | 1次/季度 | 3次/天 | |||
厂界无组织 | 厂界 | 铬酸雾 | 4个点位 | 1次/半年 | 3次/天 | ||
硫酸雾 | 4个点位 | 1次/半年 | 3次/天 | ||||
颗粒物 | 4个点位 | 1次/半年 | 3次/天 | ||||
VOCs | 4个点位 | 1次/半年 | 3次/天 | ||||
苯 | 4个点位 | 1次/半年 | 3次/天 | ||||
甲苯 | 4个点位 | 1次/半年 | 3次/天 | ||||
二甲苯 | 4个点位 | 1次/半年 | 3次/天 | ||||
臭气浓度 | 4个点位 | 1次/半年 | 3次/天 | ||||
敏感点 | 阎王张村 | VOCs | / | 1次/半年 | 3次/天 | ||
苯 | / | 1次/半年 | 3次/天 | ||||
甲苯 | / | 1次/半年 | 3次/天 | ||||
二甲苯 | / | 1次/半年 | 3次/天 | ||||
臭气浓度 | / | 1次/半年 | 3次/天 | ||||
铬酸雾 | / | 1次/半年 | 3次/天 | ||||
硫酸雾 | / | 1次/半年 | 3次/天 | ||||
颗粒物 | / | 1次/半年 | 3次/天 | ||||
厂界 |
| 噪声 | 4个点位 | 1次/季度 | 昼夜各1次 | ||
土壤 | 重金属(7项)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3600-2018)
| S1:危废间北侧; S3:化学品库北侧; S4:变配电室北侧;
| 表层土壤(0-0.5m) | 1次/年 | ||
VOCs(27项) | |||||||
SVOCs(11项) | S2:水处理间北侧 | 深层柱状土壤(0-3m) | 1次/3年 | ||||
其他(3项) | |||||||
地下水 | 39项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39项常规因子 | W1—W5五口监测井 | 潜水层
| 1次/半年 |
三、拟采取的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制备与分析方法
1、土壤样品采集
重点单元格划分如下:
单元类别 | 场所 |
一类单元格 | 危废间(S1)、水处理间(S2)、化学品库(S3) |
二类单元格 | 变配电室(S4) |
土壤取样采用便携冲击钻机,钻探方法全孔钻进,采样前采用GPS进行采样点定位。采样时,通过仔细观察不同深度的土层结构,并观察相应深度是否存在污染迹象,根据土层结构及调查目的判断哪些深度土层送往实验室进行定量分析。确定分析土壤的深度范围后,取中间部位未受到扰动的土壤装入相应取样瓶中。整个钻探过程中,现场人员观察并记录土层特性,钻探完毕采用手持式GPS进行点位坐标测量记录。
采样方法:采集VOCs样品时采集非扰动样品,样品装于棕色玻璃瓶中,用聚四氟乙烯密封垫瓶盖盖紧。采集SVOCs样品时采集非扰动样品,装于棕色玻璃瓶中,用聚四氟乙烯密封垫瓶盖盖紧。采集重金属样品时,采集原状土壤样品,装于250mL广口玻璃瓶中,盖好瓶盖并用密封带密封瓶口,取样使用专用木铲,以保证取样器清洁,土壤样品不会相互污染。现场专人负责所有样品的采集、记录与包装、专人负责对采样日期、地点、样品编号、土壤及周边情况等进行记录标记。土壤装样过程中,尽量减少土壤样品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且尽量将容器装满(空气量控制在最低水平)。所有样品送到样品箱中低温存放,为保证现场温度不会对样品产生影响,样品放置在带有蓝冰的样品保存箱内,并尽快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一类单元格内S1、S3处点位采集深层土壤,在水处理间北侧(S2)采集柱状样(0-0.5m、0.5-1.5m、3m各取一次)。二类单元格内S4点位采集表层土壤。
2、土壤样品流转
(1)装运前核对
在采样小组分工中应明确现场核对负责人,采样结束装运前应在现场及时做逐项检查,如有缺项、漏项和错误处,应及时补齐和修正后方可装运。
(2)样品流转
样品流转运输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样品安全和及时送达。样品流转必须制定样品流转计划,严格执行计划表的时间要求和样品份数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场所。样品运输过程中要有样品箱并做好适当的减震隔离,严防破损、混淆或沾污。
(3)样品交接
土壤样品送到制样室后,采样人员和样品管理员双方均需清点核实样品,在样品交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地下水采样
在采样前进行洗井,采用贝勒管洗井,将贝勒管缓慢放入井中,直至完全浸入水中,然后缓慢匀速提出井管,将贝勒管中的水倒入水桶,估算洗井水量,直至达到3倍井体积的水量,在现场用便携式水质检测仪每隔5-15min后测定出水水质,直至至少3项检测指标(pH、温度、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浊度)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达到稳定标准,结束洗井。
洗井完成后2小时内完成采样,采用工具为贝勒管,为避免监测井中发生混浊,贝勒管放入和提出时应缓慢进行。优先采集用于测定挥发性有机物的地下水样品。预先在具聚四氟乙烯-硅胶衬垫螺旋盖的40ml棕色玻璃瓶中加入盐酸溶液和抗坏血酸,将用于采样洗井的同一贝勒管缓慢放入筛管位置附近,待充满水后将贝勒管缓慢提出井管,通过调节贝勒管下端出水阀使水样缓慢流入地下水样品瓶,避免冲击产生气泡,将水样在地下水样品瓶中过量溢出,形成凸面,拧紧瓶盖,颠倒样品瓶,观察数秒,确保瓶内无气泡。采集完用于检测VOCs的水样后,再采集用于检测其他水质指标的水样。对于未添加保护剂的样品瓶,采样前用待采集水样润洗2~3次(微生物等不润洗采样瓶)。样品采集完毕放入4℃以下密封移动式冷藏箱内保存,运输装箱时用波纹纸板垫底和间隔,用于防震。运输过程中样品放入4℃以下密封移动式冷藏箱内保存,并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和污染。在采样过程中应详细填写采样记录表。地下水水质监测通常采集瞬时水样。对需测水位的井水,在采样前应先测地下水位。
4、地下水样品流转
(1)水样装箱前应将水样容器内外盖盖紧,对装有水样的玻璃磨口瓶应用聚乙烯薄膜覆盖瓶口并用细绳将瓶塞与瓶颈系紧。
(2)同一采样点的样品瓶尽量装在同一箱内,与采样记录逐件核对,检查所采水样是否已全部装箱。
(3)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或波纹纸板垫底和间隔防震。有盖的样品箱应有“切勿倒置”等明显标志。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照射,气温异常偏高或偏低时还应采取适当保温措施。运输时应有押运人员,防止样品损坏或受沾污。
5、土壤分析方法
具体检测指标分析方法见下表。
土壤检测指标
样品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及依据 | 检出限 |
土壤 | 氯甲烷 |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6-2015 | 3μg/kg |
氯乙烯 |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2-2013 | 1.5μg/kg | |
1,1-二氯乙烯 | 0.8μg/kg | ||
二氯甲烷 | 2.6μg/kg | ||
反式1,2-二氯乙烯 | 0.9μg/kg | ||
1,1-二氯乙烷 | 1.6μg/kg | ||
顺式1,2-二氯乙烯 | 0.9μg/kg | ||
氯仿 | 1.5μg/kg | ||
1,1,1-三氯乙烷 | 1.1μg/kg | ||
四氯化碳 | 2.1μg/kg | ||
苯 | 1.6μg/kg | ||
1,2-二氯乙烷 | 1.3μg/kg | ||
三氯乙烯 | 0.9μg/kg | ||
1,2-二氯丙烷 | 1.9μg/kg | ||
甲苯 | 2.0μg/kg | ||
1,1,2-三氯乙烷 | 1.4μg/kg | ||
四氯乙烯 | 0.8μg/kg | ||
氯苯 | 1.1μg/kg | ||
乙苯 | 1.2μg/kg | ||
对,间-二甲苯 | 3.6μg/kg | ||
邻二甲苯 | 1.3μg/kg | ||
苯乙烯 | 1.6μg/kg | ||
1,1,2,2-四氯乙烷 | 1.0μg/kg | ||
1,2,3-三氯丙烷 | 1.0μg/kg | ||
1,4-二氯苯 | 1.2μg/kg | ||
1,2-二氯苯 | 1.0μg/kg | ||
1,1,1,2-四氯乙烷 | 1.0μg/kg | ||
2-氯酚 |
气相色谱- 质谱法 HJ 834-2017 | 0.06mg/kg | |
硝基苯 | 0.09mg/kg | ||
萘 | 0.09mg/kg | ||
苯胺 | 0.09mg/kg | ||
䓛 | 0.1mg/kg | ||
苯并(a)蒽 | 0.1mg/kg | ||
苯并(b)荧蒽 | 0.2mg/kg | ||
苯并(k)荧蒽 | 0.1mg/kg | ||
苯并(a)芘 | 0.1mg/kg | ||
茚并(1,2,3-c,d)芘 | 0.1mg/kg | ||
二苯并(a,h)蒽 | 0.1mg/kg | ||
铜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 1mg/kg | |
镍 | 3mg/kg | ||
铅 | 10mg/kg | ||
镉 |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 / | |
汞 | 原子荧光法 HJ 680-2013 | 0.002mg/kg | |
砷 | 0.01mg/kg | ||
六价铬 |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7-2014 | 0.5mg/kg | |
石油烃(C10-C40) | 气相色谱法 HJ 1021-2019 | 6mg/kg | |
铬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 4mg/kg | |
pH | 电位法 HJ 962-2018 | / |
6、地下水分析方法
具体检测指标与方法见下表。
地下水检测指标
样品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及依据 | 检出限 |
地下水 | pH |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 |
硝酸盐氮 (以N计) |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46-2007 | 0.08mg/L | |
亚硝酸盐氮(以N计) | 分光光度法 GB/T 7493-1987 | 0.003mg/L |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0.025mg/L | |
硫酸盐 |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HJ/T 342-2007 | 2mg/L | |
碘化物 | 离子色谱法 HJ 778-2015 | 0.002mg/L | |
氰化物 | 异烟酸-吡唑酮分光光度法 HJ 484-2009 | 0.004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94-1987 | 0.05mg/L | |
挥发性酚 |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503-2009 | 0.0003mg/L | |
硫化物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16489-1996 | 0.005mg/L | |
氟化物 |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 | 0.05mg/L | |
总硬度 | EDTA滴定法 GB/T 7477-1987 | 5.0mg/L | |
溶解性总固体 | 重量法 GB/T 5750.4-2006 | / | |
耗氧量(CODMn法) | 滴定法 GB/T 11892-1989 | / | |
氯化物 |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6-1989 | / | |
色度 | 铂-钴标准比色法GB/T 5750.4-2006 | 5度 | |
浑浊度 | 目视比浊法 GBT5750.4-2006 | 1NTU | |
嗅和味 | 嗅气和尝味法GBT5750.4-2006 | / | |
肉眼可见物 | 直接观察法GBT5750.4-2006 | / | |
铁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1-1989 | 0.03mg/L | |
锰 | 0.01mg/L | ||
汞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HJ 694-2014 | 4×10-5mg/L | |
砷 | 3×10-4mg/L | ||
硒 | 4×10-4mg/L | ||
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 0.012mg/L | |
铅 | 0.050mg/L | ||
铜 | 0.012mg/L | ||
锌 | 0.012mg/L | ||
钠 | 离子色谱法 HJ 812-2016 | 0.02mg/L | |
铝 | 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08mg/L | |
三氯甲烷 |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10-2016 | 1.1μg/L | |
四氯化碳 | 0.8μg/L | ||
苯 | 0.8μg/L | ||
甲苯 | 1.0μg/L | ||
六价铬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04mg/L |
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现场采样质量控制
用于采样、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及软件等应能达到所需的准确度,并符合相应检测方法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经过检定、校准、检查,以证实能够满足检测方法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仪器设备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或校准。
采样频次、时间和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执行。采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采样后按规定的方法进行保存,即可运至实验室分析,途中防止破损、玷污和变质,每一个环节应有明确的交接手续,最后经质控人员核查无误后再进行签收。
(1)土壤现场采样的质量控制
现场采样时详细填写现场采样记录单,比如土层深度、土壤质地、气味,气象条件等,以便为分析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应防止采样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为避免采样过程中交叉污染,每个样品采样前需要对取样设备进行清洁;同一点位在不同深度采样时,对取样设备和取样装置也要进行清洗;与土壤接触的其它采样工具,在重复使用时也要进行清洗。具体情况如下:
1)采样过程中采样人员不应有影响采样质量的行为,不得在采样时、样品分装时及样品密封的现场吸烟,不得随意丢弃采样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可能影响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物品等。
2)采集土壤或土柱原状保留,待取样结束后统一回填。
3)每完成一个样品的采集应更换采样手套并清洁采样工具,采样人员佩戴的手套、口罩等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2)地下水现场采样的质量控制
1)采样人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切实掌握地下水采样技术,熟知采样器具的使用和样品固定、保存、运输条件。
2)采样过程中采样人员不应有影响采样质量的行为,如使用化妆品,在采样时、样品分装时及样品密封现场吸烟等。汽车应停放在监测点(井)下风向50m以外处。
3)每批水样,应选择部分监测项目加采现场平行样和现场空白样,与样品一起送实验室分析。
4)每次测试结束后,除必要的留存样品外,样品容器应及时清洗。
5)各监测站应配置水质采样准备间,地下水水样容器和污染源水样容器应分架存放,不得混用。地下水水样容器应按监测井号和测定项目,分类编号、固定专用。
6)同一监测点(井)应有两人以上进行采样,注意采样安全,采样过程要相互监护,防止中毒及掉入井中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样品保存及流转中质量控制
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交接等过程中建立完整的管理程序。为避免采样设备及外部环境条件等因素对样品产生影响,注重现场采样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本地块现场采集的样品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选择牢固、保温效果好的保温箱。用发泡塑料包裹样品瓶防止直接碰撞;放置足量的冰块确保保温箱冷藏温度低于4℃;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保证不超过样品保留时问的最长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的样品装瓶后密封在自封袋中,避免交叉污染,通过运输空白和全程序空白样来控制运输和保存过程中交叉污染情况。
具体操作如下:
(1)所有土壤样品采集后立即装进指定容器中,密封、避光、冷藏保存。有机、无机样品分别存放,做到了避免交叉污染。
(2)采样过程中、样品分装及样品密封现场采样员没有影响采样质量的行为。
(3)监测点有两人以上进行采样,注意采样安全,采样过程相互监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现场清楚明了填写原始记录表,记录与标签编号统一。采样结束装运前在现场逐项逐个检查,采样记录表、样品标签、采样点位图标记等有缺项、漏项和错误处,及时补齐和修正后再装箱,撤离现场。样品由公司专员运送,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沾污和破损。按时将样品送至实验室,送样者和接样者双方同时清点核实样品,并在《检测样品交接单》上签字确认。